丈夫说红烧黄鱼好吃,色好、味鲜、有气派;妻子说咸菜黄鱼好吃又实惠。 两人极力争辩,继而对骂,终于扭打到民政局闹离婚。 调解委员一拍桌子判决:双方均无正当理由,不予离婚。 黄鱼切成两半,男的吃红烧鱼,女的吃咸菜鱼。 现在回家去做。 听了判决,夫妻俩嗫嚅道:“鱼还没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