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明治维新,大家可能都知道,这是日本明治时期推行的一种,然而这个戊戌变法又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非常重要的改革。话说,这两个改革其实都是比较相似的,但是为什么日本成功了,然而中国却失败了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明治维新和戊戌变法一成一败原因
1.1、国际环境不同
明治维新前夕的国际环境对日本极为有利。英国忙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美国处于南北战争期间,法国处于普法战争前夕,沙俄则因克里米亚战争败北,元气大伤。19世纪六七十年代,它在远东的侵略对象主要是中国,对日本较为放松。
而在戊戌变法时期,19世纪末,世界资本主义列强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通过争夺殖民地的高潮已经基本把世界瓜分完毕,中国成了列强在东方争夺的“惟一富源”。列强纷纷在中国强租租借地、划分势力范围,出现了瓜分中国的狂潮,这时帝国主义列强绝不愿意中国成为一个独立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
1.2、封建统治势力与维新派实力的强弱不同
在日本明治维新前夕,幕府统治的基础—武士阶层,不仅在上层存在着尖锐复杂的矛盾,而且广大下级武士也因自身经济状况的日趋恶化,对幕府统治越来越不满,甚至发展到“恨主如仇”的严重程度,一部分武士开始向资产阶级转化,这就使幕府陷入极端孤立的地位。此外,强藩的离心倾向也越来越大。1864、1865年幕府两次发兵征讨长州藩,标志着幕府与强藩的矛盾也已公开化。维新势力以中下级武士为核心,抬出天皇为旗帜,与反幕府的强藩相结合,既有基地,又有军队,广大农民和市民也积极参加和支持反幕武装,因此组成强大的维新阵营,一举推翻了幕府旧政权。
中国自秦朝以来,基本上是一个大一统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明清时君主专制制度空前强化。辛酉政变后四十多年,清廷实权一直牢牢掌握在慈禧手中。晚清时虽出现过地方实力派,但关键时刻都无一例外地效忠慈禧。中国维新派没有日本那样的强藩作后盾,更无可能拥有自己的据点,独立地创建和训练军队。维新派尽管曾得过几个军机章京的头衔,但从未真正夺到过政权。
1.3、领导力量不同
日本维新派的骨干是中下级武士,大多参加过地方上的藩政改革。如“维新三杰”西乡隆盛、大久保利通和木户孝允,都久经风浪锻炼,具有斗争经验和政治才干。他们讲究斗争策略,选择阻力最小的路线和做法,善于争取同盟军,打击最主要敌人。而日本维新的“大旗”—明治天皇,随着天皇制的确立,成了日本名符其实的最高统治者,依靠维新派权臣辅弼,得以很好地推行改革大业。
中国维新派的骨干基本上是一批缺乏政治斗争经验的封建知识分子,有改革热情,却缺少运筹帷幄的雄才大略。他们在维新措施和斗争策略上有些急于求成、不顾实效。如变法伊始便裁撤旧衙门、裁减绿营,令旗人自谋生计,激起守旧势力群起而攻之,增加了变法的阻力。同时,又不善于团结和争取同盟军,结果使自己十分孤立。他们所依赖的光绪帝虽有抱负,富有改革的热情,能积极支持戊戌变法,但政治上的无权地位使他终究跳不出慈禧的手掌心。
1.4、政策措施的实际作用不同
日本幕府统治被推翻后,明治政府实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措施:“废藩置县”,消除封建割据,巩固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改革封建等级制度,以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要求;实行地税改革,保证政府的财政收入;实行征兵制,建立近代常备军,为攘外安内作准备;实行“文明开化”、“殖产兴业”政策,扶植资本主义的发展,加速了日本资本主义化的进程。
在中国的“百日维新”中,尽管光绪帝也颁布了一系列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方面的变法诏书,但由于资产阶级维新势力并未掌握政权以及守旧势力的强大,根本无法实施。而且资产阶级维新派的软弱和妥协,使得设议院、开国会、定宪法等最具革命性的政治主张并没有在新政中提出,因此君主立宪制的资本主义梦想化为了泡影。
2、明治维新的内容
政治改革
以天皇为首的新政府,于1868年4月6日发布具有政治纲领性的《五条誓文》,6月11日公布《政体书》。9月3日天皇下诏将江户改称东京。10月23日改年号为明治。1869年5月9日迁都东京。并颁布一系列改革措施:
1869年6月,明治政府强制实行“版籍奉还”、“废藩置县”政策,将日本划分为3府72县,建立中央集权式的政治体制,且天皇一切权力集于一身。
社会体制方面,废除传统时代的“士、农、工、商”身份制度,将皇室亲缘关系者改称为“皇族”,过去的公卿诸侯等贵族改称为“华族”,幕府的幕僚,大名的门客等改为“士族”,其他从事农工商职业和贱民一律称为“平民”,只是实现了形式上的“四民”平等,各等级间允许相互交往,但仍存在等级之分;为减轻因“版籍奉还”而连带的财政负担,政府通过公债补偿形式,逐步收回华族和士族的封建俸禄;此外亦颁布武士《废刀令》,以及建立户籍制度基础的《户籍法》。
文明开化
社会文化方面,提倡学习西方社会文化及习惯,翻译西方著作。历制上则停用阴历,改用太阳历计日(年号除外)。
殖产兴业
引进西方近代工业技术,设立工部省管理工商业;改革土地制度,废除原有土地政策,许可土地买卖,实施新的地税政策;废除各藩设立的关卡;统一货币,并于1882年设立日本银行(国家的中央银行);撤消工商业界的行会制度和垄断组织,推动工商业的发展(殖产兴业)。
大兴教育
教育方面,设立文部省,颁布教育改革法令—《学制》,发展近代资产阶级性质的义务教育,将全日本划分为8个大学区,各设1所大学,下设32个中学区,各有1间中学,每1中学区下设210小学区,每一所小学区设1所小学,总计全国有8所公立大学,245所中学,53760所小学。教育机关颁布《考育敕语》,灌输武士道、忠君爱国等思想(有人认为此举用意在于强化最高权力集中式的社会体系,进行军国主义思想灌输,为日后的对外扩张铺路)。此外亦选派留学生到英、美、法、德等先进国家留学。日本最终在国家各个中心城市建立起九所帝国大学(ていこくだいがく),作为国家的最高学术和科研机构。
军事改革
军事方面,改革军队编制,陆军参考德国训练,海军参考英国海军编制;并于1872年颁布征兵令,凡年龄达20岁以上的成年男子一律须服兵役。一般服役3年,及预备役2年,后来一般役及预备役分别增至3年及9年,总计12年。1873年时,作战部队动员可达40万人。此外明治政府亦发展国营军事工业;到了明治时代中、后期,军事预算急剧增加,约占政府经费的30%~45%,实行军国主义,武士道精神。
社会司法
交通方面,改善各地交通,兴建新式铁路、公路。1872年,第一条铁路——东京(新桥)至横滨(樱木町)间铁路通车;到了1914年,日本全国铁路总里程已经超过7000公里。
司法方面,仿效西方制度,于1882年订立法式刑法,于1898年订立法、德混合式民事法,于1899年订立美式商法。
宗教方面,基于政治理由,政府大力鼓励神道教,因为其宣扬忠于天皇的思想,对天皇统治国家有一定的帮助。同时亦容许其它宗教的存在,1873年日本取消基督徒传教的禁令。
3、明治维新的影响
明治维新使日本迅速崛起,通过学习西方,“脱亚入欧”,改革落后的封建制度,走上了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利用日趋强盛的国力,逐步废除与西方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收回国家主权,摆脱了沦为殖民地的危机,成为亚洲唯一能保持民族独立的国家,而后随着经济实力的快速提升,军事力量也快速强化,更在1895年以及1904年~1905年,分别于中日甲午战争与日俄战争中击败昔日强盛的两个大国—大清帝国(1636~1912)与沙皇俄国(1721~1917),因而跻身于世界资本主义列强的行列。但明治维新具有不彻底性,在各方面保留了大量旧日本时代的封建残余,如天皇权力过大、土地兼并依然严重等封建残余现象,与日后发生的一系列日本难以解决社会问题相互影响,使得日本走上了侵略扩张的道路。
明治政府在政治上神化天皇的绝对权威,建立“华族”制度以维护旧藩主、公卿的特殊地位,并把维新功臣、财阀列入华族,培植特权阶层;在经济上扶植带封建性的财阀和寄生地主;在意识形态上宣扬神道、皇道、儒学,并引进德国唯心主义哲学。1882年发布《军人敕谕》,鼓吹武士道。1890年发布《教育敕语》,推行以效忠天皇为核心的军国主义教育。经过明治维新,日本从幕藩领主统治的封建国家转变为带封建性的近代资本主义国家。与旧财阀紧密勾结的萨摩、长州等强藩出身的军阀、官僚贵族长期把持政柄,在建立近代天皇制的过程中推行“藩阀政治”。19世纪70~80年代,日本发生了反对专制政治、争取资产阶级自由民主权利的自由民权运动。明治政府通过暴力镇压和政治分化瓦解了这一运动,并于1889年颁布《明治宪法》,1890年开设国会,从而确立了专制主义的君主立宪制,即日本近代天皇制。
在对外关系方面,随着日本的国力日渐充实,不断进行交涉,要求修改条约。从1894年开始修改条约,至1911年终于全部废除。明治初年,日本即蓄谋向亚洲邻国进行侵略扩张。1874年出兵侵略中国台湾。1875年武装入侵朝鲜,次年逼迫朝鲜签订《江华条约》。1879年并吞琉球,改为冲绳县。至80年代末期,以侵略中国和朝鲜为主要目标的大陆政策基本形成。自90年代中期起,不断对外发动侵略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