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古代的县令和知县,想必大家应该都有听说过,毕竟在很多古装剧中,这两个称呼都有出现过,但是这两个职位有什么区别呢?中间仅仅只是相差一个字而已。那么在古代,县令和知县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两个职位哪一个权利大一些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1、出现时期不同
知县比县令出现的时期晚。县在政区建制开始于春秋战国时期,那时的秦、晋、楚等国在新兼并的边地设县,称县的行政长官为令,后来又推行到内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县作为地方一级行政单位历时两千多年不变,直到今天;宋朝时将县令这个职务虚化,改由朝廷直接派遣官员到各县进行治理,这种由朝廷派遣下来的一县行政长官,被称之为知县。
1.2、职责范围不同
知县:自命僚属;选拔推荐人才;发布政令;赏罚、司法与监察;专之权;将兵之权;掌地方财政。
县令:坐堂审案;征收钱粮;劝课农桑。
1.3、职位本质不同
“知县”是朝廷委派到地方的官员。
“县令”是地方官员。
我们先来说说县令这个职位,在战国时三晋和秦都已出现了县的行政级别,而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即为令,称之为县令。到战国末期,诸多国家已经实行郡县制,其中郡大县小,县令就是一县之主。
等到了唐朝,县令的职权到达了顶峰。县令的职责包含了治理百姓,教化相善,惩治治下的奸恶之人,处理治下的诉讼案件,处理各项闲杂事物,关心百姓疾苦,使百姓不耽误农时,还要统计一县的人口,田亩以及钱粮出入,还要探明治下是盗贼山匪多少,这些都是要登记造册上报朝廷。
值得注意的是,宋朝的“知县”比“县令”的职权还要大,不仅管理一县政务,还监管地方军事。元朝不是汉人王朝,没采用汉制,一县之长既不是县令,也不是知县,而被称为“县尹”。明朝初期,为了掌控地方,朱元璋沿袭了宋朝的“知县”制。清朝虽然不是汉人王朝,但是大部分制度都是沿袭明朝的,“知县”便是如此。而“知县”却是朝廷选派的。从官职的高低来说,县令大多是“正五品”官员,而知县则是“正七品”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