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古代的一些制度还是有很多人都知道的,非常的多了,今天就说说这个政权制度吧,大家或许也都发现了,那就是古代的权力都不到乡的,而且县一级的也不多,所以这其中就有疑问了,为什么不下乡,又有什么样的故事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简单的分析揭秘看看吧。
学界确实有“皇权不下县”一说。我们看传统社会,并没有一个类似于村镇政府的治理中心。地方的治理权力分散在多个中心,比如承担村社救济功能的有社仓,沟通国家权力的有保甲、里甲等权力经纪,维持乡土秩序的是士绅、宗族、乡约及礼俗,提供纠纷仲裁的有文会、族长、耆老等,村庄大事还有公议大会。
在社会基层治理中,乡绅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但凡地方上的公共工程、公共福利、教育、治安、纠纷仲裁,通常都由士绅集团主持,一般情况下,作为皇权终端机构的州县衙门并不插手。
士绅在地方上具有较高的地位、名望、威信与影响力,“官与民疏,士与民近,民之信官,不若信士”。这种权威并非来自民选,也不是官授,但得到地方社会的承认。一名士绅,并不是有钱有势就可以获得权威,他通常还需要造福于乡人,维护地方的利益,才能够在当地民众中建立声望、积累权威。
士绅以国家权力经纪与地方社会代表的双重身份,扮演着联结官府与民间的中介角色。因为有这么一个中介,国家才可能在“皇权不下县”的治理框架下实现对地方社会的控制,而社会一般成员才可能避开跟国家权力发生直接的接触。
在过去的传统社会,不管政治是清明还是昏暗,总有若干士君子并不是汲汲于利禄,也不是“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而是富有公共关怀的精神。即使无法施展“治国”之抱负,也怀有“仁里”之理想,致力于社会构建,造福地方,如北宋吕大钧、南宋朱熹、明代王守仁、清末张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