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村庄现银元,这是近日发生在江西赣县的一村庄,村庄发现了银元之后一时之间便传开了,更有人专程从外地赶过来挖银元,在粗略的估算中一共挖出了236枚银元价值10万以上,江西一村庄出现银元之后也引起很多人的议论,银元是否该上交国家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近日,有网友爆料说在赣县区长洛乡大源村发现大量银元,银元也称“袁大头”,在赣县本地也称作“大花边”。在赣县通常在女儿出嫁的时候用来作陪嫁的物品。发现之后,当地大量村民一拥而上,白天到黑夜不停的挖。后来有记者联系到了洛乡副乡长刘江及长源村支部副书记黄国祥证实了村庄出现银元的事情,还有不少从外地专程赶过来挖银元的。
据长源村支部副书记黄国祥回忆,事情大概发生在4月9日上午,“今年村里开始扩建公路,当时挖机师傅正在挖土,有一个10岁左右的小女孩带着一个7岁左右的小孩在河边玩,就发现了‘袁大头’银元,觉得很漂亮,就捡了一些带回家。”“带回去后,家长认出了这是银元,这下不得了,事情被迅速传开。”自从村庄发现了银元之后,来到这里挖银元的接二连三,有的甚至从5点就举着手电筒开始挖,最多的时候有五六百人,经过粗略计算一共挖出银元236枚,每枚银元重量大约为27克,为民国三、九年造的居多。
据了解“袁大头”银元在货币收藏界被称为银元之宝,是中国近千中近代银币中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银元品种,根据铸造的年份、品相成色、存世量及流通程度的不同,价值也从几百到几万不等,目前市场常见的“袁大头”银元多为民国三年、九年、十年铸造的。而在江西村庄出现的236枚银元拍卖行专家给出的估价大概在10万以上。
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我国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同时规定,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但该法规中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二)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江西村庄银元属于地下遗存文物中的一部分属于国家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的科研和历史考证价值,应该作为文物进行上交,由国家保管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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