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英国东印度公司,相信大家不会觉着这个名字非常陌生了吧。我们经常可以在很多反应17-19世纪英国电影当中可以听到这个名字,可想在历史上,东印度公司在英国的地位是不容小觑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也可称之为不列颠东印度公司,实在1600年12月31日的时候由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许可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的。
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许可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许可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
当年,詹姆斯·兰开斯特爵士拜访了著名探险家拉尔夫·菲奇,了解到拉尔夫·菲奇在东方的探险经历,随后詹姆斯·兰开斯特参与了东印度公司的创建。拉尔夫·菲奇旅途中所写的关于印度社会状况的报告,成为英国东印度公司据以进行其早期商业冒险活动的重要资料之一。
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助理政府和军事作用。
东印度公司的全名是“伦敦商人在东印度贸易的公司”。它是由一群有创业心和有影响力的商人所组成。这些商人获得了英国皇家给予他们的对东印度的15年的贸易专利许可。公司共有125个持股人,资金为7.2万英镑。但一开始东印度公司对荷兰的香料贸易威胁很小,因此起初它也未能在东印度建立一个持久的据点。
1608年,公司的船到达苏拉特,并在那里建立了一个贸易点。此后两年中,东印度公司得以在孟加拉湾赛葵的默吉利伯德讷姆建立了它的第一所工厂。由于公司在印度登陆后报告说获得了很高的利润,促使英皇詹姆士一世向其它公司颁发了许可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