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的刑具,又称凌迟,是指陵墓的坡度逐渐下降,意思是缓慢,通常也称为砍伐。因为凌迟的规则高于千刀,所以也可以称为千刀。唐律并不太宽松。马端麟的《文献通考》说,灵池在宋代中后期使用,但使用频率不高。当玄河文物章节在岳州被钉上时,专门进行残酷的刑罚,包括掐刀、钉钉子。手脚、剥皮、剃脖子、拉舌头,但不算太晚。元朝的《灵芝》被写入法典和刑法,具体执行较少。
只有在明代,凌迟才被频繁使用。《明代芮颜公志》和《玉桥方言郑本默》是典型的,其中对《灵芝》的详细描写显示了其具体步骤。
早上晚些时候,人们建起了小屋,小屋前竖起了一根粗木杆,上面有树枝。刽子手握住一把锋利的钩子和锋利的刀刃。枪击三枪后,枪响了。规则是使用茧刀,每十把刀休息和呼喊,把肌肉像大钉子一样一个接一个地割断,像刺猬一样结得很密。当刀第一次使用时,血液流得很高,但是当刀再次移动时,没有血液。主要是因为受害者很害怕。艾德,血液流入下腹部,小腿肚子,切开嘴巴,血液从这里流出。后来,囚犯们被吊在柱子上,以显示他们的内脏、身体和头部。俘虏们跳着红旗,加快了马的速度,跑进宫殿向皇帝报告刀子的数量。
朱元璋之所以被关押得这么晚,是因为明初朱元璋执行了严厉的刑罚。当时,官员们用鸽子血染衣服,一被抓住就把它们吸死,以免受到酷刑。根据明石和明石路的说法,当时的刑法尽了一切可能:
朱有迅能够捕食人类的肝脏和大脑。朱熹强迫强J妇女或在棺材中焚烧妇女,或用手割断她们的胳膊和肉体,割断她们的眼睛和耳朵。其他人活埋头颅,以便慢慢死去,或让囚犯吃儿子割破的鼻子和舌头。朱国珍的《永珠散文》说韩谷。广州和广州的省长安是杀人犯,但是用人皮做床垫吃人的眼睛。夏云怡的生存记录说,一个徐术士因为骂魏忠贤而被捕。他的手和脚钉在门板上。他把沥青倒在身上,敲着他的脊椎。过了一会儿,他的身体被抬起来,他的皮肤像人一样。
皇帝的邪恶和顽固的人们逃离了小溪,聚集了数十名罪犯,挖泥,并把他们的头平行埋葬,露出头顶,用大斧砍掉几个头,这就是所谓的铲头会议。铁床,煮汤,用铁刷刷肉。有用钩子和钩子悬挂的命令。有称重杆,系杆,挂石。有肠吸,也挂在架子上,可以钩进山谷,钩出来,但是把石头的另一端,兵团。肠出肠了。
甚至一般的刑法也是残酷的。例如,.胳膊上有两个洞,最方便杀人。一个是镣铐。铁片,也叫镣铐,有五六英尺长。它在左脚。右脚受虐待是不方便的。
一根是棍子,用杨树和榆树做成,长五英尺,弯得像匕首,手像小手指,肉直径89点。每根棍子用绳子系在腰上,两个人踩在绳子的两端,防止犯人侧身。他的脚上有绳子,把一个人放在背上,使他不能伸展。
一种是汉字。用白杨木制成,足长45分钟,每次他们抬起受害者,跪在绳子上,绑住木头的末端,然后用棍子打来打去,使受害者更加痛苦。
一根是棍子。用杨木制成,超过三英尺长,五英寸多,穿过铁条,每根绑三对。每个夹住人的人都会站起来用棍子支撑他,一个人会踩在棍子上,很快地固定绳子,并且仍然使用棍子。在左边,这样受害者就不能动了。他用一个六七英尺长,四英寸多圆的杠,从右边猛烈地敲打他的脚胫骨,使脚流血到地上。
这些刑具是我国古代刑法中最基本的刑具。它们看起来很简单,但使用起来很苦。正如明朝人说的,棍子对心脏和脾脏都是痛苦的。每一次骨头被放置,灵魂飞过。洋克的《天人合游记》告诉杨莲和魏大忠,六位先生在监狱里被棍子折磨,被毒棍子打,他们的肉腐烂了。必须赶紧用丝绸包起来。特别是受到全额惩罚,就是武器、脚镣。掮、棍、拭、夹棍等刑具同时,被明代刑法史三部所称:五毒器械,嗓音洪亮,血肉蛀烂,刚刚死去。
甚至在明朝,许多来到中国的外国人也深深地感受到了这种折磨和折磨:阿里·阿克巴的《中国纪律》说中国囚犯在监狱里:
镣铐和锁链系在木桩上,头发系在钉子上。即使这样做不舒服,他们的脚也被木板夹住,他们的背和乳房被100码的锁链和刑具包裹着,这可能会折断他们的肋骨。扣子和链条被强力推入一个狭小的三角形笼子,只有一个胳膊高,他的头被压下,他的四肢被挤在一起,以便关闭笼子。好像一堆没有骨头的肉塞进笼子里。当他打开笼子,犯人拉起链子和镣铐,让我害怕。
囚犯把手指放在棍子里,用力拉绳子,使骨头裂开。脚的惩罚非常剧烈和痛苦。刑具是两根四条长的方形木条,用链子连接。他们把绳子系在另一边,把脚踝夹在中间。他们用锤子敲打木条。
警官一喊,五六个刽子手就冲向那个可怜的囚犯,立即把他推倒在地,脱掉裤子。当他爬下来时,其中一个刽子手紧紧地捏着脚,另一个捏着头,另一个把竹板或竹棍举得高高的。在他上面,用力捶打他的大腿后部,直到他停止叫他的手。每敲五下,他们就转向另一边。这时,另一个刽子手跪下,大声喊出打人的次数,这是野蛮的,六十岁以下的人无法逃脱死亡。
这三名外国人只看到了明朝最普通的刑法,但他们却让人们感受到了惩罚的残酷。总的来说,这些酷刑主要是针对下级官员和平民,尤其是那些叛乱分子。在清嘉庆八年(1803年),陈德因刺伤嘉庆被当场抓获,他熬夜了。在嘉庆,陈德因为审问、跪、跪、拍手、掴掴狱笙等被判加班。据《清代燕北十三朝宫廷秘史》记载:
行刑期间,陈德被割掉了耳朵、鼻子和牛奶,左臂和右臂被割成鳞片,然后右臂、胸部和背部被割伤。起初我看到血,但过了一会儿,血都流出来了,只有黄色的水。当他割完上身后,陈德突然睁开了眼睛。快点。囚犯说,目的是让厄尔多受苦。还是慢慢地打碎陈德!
嘉庆自诩仁义,从不怜悯那些反抗恶人的人。对陈德的迟缓,充分暴露了统治者对叛乱分子的极端报复手段。但是,在阶级斗争和压迫方面,却偏向于概括一切酷刑。因为就像金陵宫从舞台上开枪打人,看他们的避难所,王元日。大阪在街上射击,看人避箭,立了台盆,看朱棣因乐而中毒;齐朝以后,立了蝎子浴篷,让人赤身裸体,他喜欢这些没有直接犯罪原因的残酷惩罚,没有阶级,p通典记载了北齐时期谩谩自卑、谩谩谩的刑罚,很好地解释了这一问题。
明代长篇小说《封神记》描写了所谓的鞭炮:高2英尺,圆8英尺,上下三个火门,用来制作铜柱,里面烧红了炭火,剥去了衣服,用铁绳包起来。铜柱、烧肢骨、不烧、烟尽、灰烬。但这种折磨不是用来对付叛乱的平民,而是用来对付官僚的。徐雪菊的郭超典辉说,朱冠在嘉靖时期的过度玩耍常常使男女裸体沐浴。没有复活礼仪的团体。这显示了一种残酷的文化心态。但是,作为东林党党员的左光斗,也被大炮打上了烙印。顾公勰的《暑假休闲笔记》说,他的脸腐烂难辨,骨骼和肌肉都长到了左膝以下,这是班里不同政治派系斗争的结果。
因此,我们应当对酷刑进行具体的分析。而且,酷刑不仅仅是为了破坏肉体和皮肤。刑讯逼供的主要目的是警告和显示法律。
曹牧子的剩余记录描述了朱元璋对官员的严格管理。徐敏去北京向那些服从命令、残酷的人投诉。那些偷了六十二多头雄鹿的人仍然会剥皮、剥草。在地县zheng府的左边,有一座特殊的庙宇,叫做皮昌庙,用来祭祀土地和服务。作为一个去皮的地方。官方的座位上,每一个挂着一袋剥皮的草皮,让它震撼人心。
这种残酷、不人道的酷刑实质上是统治者企图用残忍的手段奴役下属的投影,但它被光荣地置于法律制度的轨道上,客观上对腐败和贿赂官员具有巨大的威慑作用,正如历史学家所分析的:明初官吏善治的原因与朱元璋普遍、广泛使用刑讯有关,古代统治者为了让更多的人服从,把刑讯的主要对象设定在平民身上,这在清朝。张继新_道县尤努克海视听记录_真实地描述了道光时期四川的酷刑:一些囚犯被关进笼子里,一天就死了,而另一些人则被关进锅里,这是残酷而无法形容的。如果一个叛乱的强盗被抓住了。不问真相,他会先打400个小板子,再打两三千个小板子招供。如果指控不确定,他将在大厅被杀害。由于虐待酷刑,被错误监禁的人们经常被打成伎俩。清代刘省官案小说集《金春泰》中有一篇描写王佑仁、魏佑仁兄妹处境的双重冤情报告。男人和女人,被迫在严刑拷打下提出他们的行为:
用十根指头沾满鲜血的竹竿钉死,痛苦地死而复生。如果你不向你的主忏悔,你会侮辱祖先的。我必须忏悔。我的大便和尿都流了出来,如果你要谴责你嫂嫂的忏悔,除非你问晏君,否则你必须原谅。由于通奸和毒害堂兄弟,大师很仁慈,很快就释放了惩罚。
清朝的官员们也尽了最大努力对刑具提出新的见解。李伯元所著的《活地狱》典型地反映了刑具残酷所造成的残酷场面:例如,一双铁鞋,在火中烧红,在脚上,这就是所谓的活地狱。d红绣鞋。事实上,这是明代天启时期魏仲宪的义子徐显春发明的红绣鞋的延续。还有一条叫铁匠的龙,用来敲打弯管,把弯管拉直,长达两英尺,带子。囚犯一丝不挂,上下拿着管子,把心底两颗都拿走。锡管的顶部有一个大开口,底部有一个小开口。从这一端注入沸腾的水。它流过全身,从那里流出。这煮沸的水,却不能中断。
这和谢兆忠的《文海皮沙》一样,是万历年间福建省zheng府关押犯人腰间的一条锡蛇。审问犯人时,他们把开水倒进锡蛇的空心里。囚犯受不了酷热。他们不得不弯曲他们的手。相比之下,清代的山龙比明代的锡蛇更残忍。这是大势所趋。
另一个例子是最常用的执行板。活地狱已经出现铁板,用它击打人,击打十几块木板,大腿上的肉会一个接一个地飞起来,甚至到处都是血肉。打了几十下,肉就飞了出来,骨头也飞了出来。这时,他命令刽子手们不要把木板打平,而是把木板敲过大腿,敲碎骨头和贝壳。一些还打开骨头,在几英尺之外标记骨髓。
通过古代最常见的惩罚,人们看到残酷!这正是李伯元创作活地狱的目的,旨在揭示清代官吏衙像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