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字鹏举,宋相州汤阴县人,抗金名将,中国历史上著名军事家、战略家,书法家,民族英雄,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
在古代但凡有权势的男人都会有三妻四妾,这不是丧德,而是身份地位颜面的另一个象征。但是岳飞却从不纳妾,实属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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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一生共有两位妻子,一位刘氏,一位李娃。
16岁时与刘氏成婚,生云、雷二子。岳飞从军抗金,让刘氏照顾母亲,她却“两经更嫁”。刘氏后嫁与韩世忠军中一押队,韩世忠让岳飞来取刘氏,岳飞只“差人送钱五百贯”而已。
这在古代已经嫁人从夫,未有休书等离婚文书的情况下,刘氏竟然私自改嫁,而且还是嫁人多次,可见其不受世俗约束的自由放荡的个性。同时也表现出她强烈的生理欲望。岳飞从军,常年不在家,独留她一人照顾老母。对于一位年轻的女性来说不仅要承担家庭重负,还要常年独守空房,浪费大好青春,却实对于刘氏太过残忍。如果刘氏的行为放到今天来看,绝对是极其正常的,她的遭遇甚至是让人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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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岳飞也是知道此生辜负了这位女人,所以没有深究,而是得知他嫁与韩世忠手下小押队后,还特地赠了她五百贯钱,以示补偿吧。
后妻李娃,字孝娥,与岳飞在战乱中相识,两人应在建炎二、三年间结婚 。岳飞与李娃感情和睦,生有霖、震、霭(霆)三子。岳飞遇害后,李娃随家眷流放岭南,仍坚持将儿孙抚养成人。冤狱昭雪后,李娃和三个儿子北归,终年75岁,葬于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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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娃一生跟随岳飞真可谓苦多甜少。全家均穿粗布衣衫,有次李娃穿了件绸衣,岳飞便道:“皇后与众王妃在北方过着艰苦的生活,你既然与我同甘共苦,就不要穿这么好的衣服了。”自此李氏终生不着绫罗。
这样善解人意的女子,愿意与夫患难的妻子,哪个男人不愿何其相伴一生?可惜,这样的女人现代是再也找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