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采儿个人资料中显示其实曾经应采儿吸毒这件事,也在娱乐圈掀起过明星吸毒的热潮。只不过最终应采儿吸毒,因为证据不够并没有被定罪,最近应采儿个人资料显示和陈小春结婚后已经怀孕,吸毒旧事被翻出重提。
应采儿吸毒被捕
2004年11月6日凌晨5点30分左右,应采儿与朋友驾车驶经九龙塘金巴伦道49号时,遇到警方设障检查。当警员上前调查时,应采儿表现得惊惶失措,有人疑“做贼心虚”,企图将身上一包粉末抛出车厢外,但被警员看到,立即喝止。警员其后将车上4人分开盘问,应采儿显得支吾以对,经调查后被警方以应采儿吸毒罪名拘捕,馀3人则相信与案无关,获准离去。
警方在车上发现一包相信属她所有、重 0.8克及市值 100元的毒品“ K仔”(氯胺酮),应采儿吸毒罪将她拘捕。经带署调查后,应采儿获准以1000元保释外出,下月16日返警署报到。应采儿被捕后据称已返回跑马地家中,一直未见露面。根据《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管有、吸食、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即属违法,最高可处罚款100万元及入狱7年。
女艺人应采儿涉嫌藏毒罪,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获判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质疑,被告何以会在警长目击下把毒品抛下,又指证人分别将案情描述为三个不同版本,前后矛盾。他不排除证人作供时加上自己的揣测,故未能在完全没有合理疑点的情况下判应采儿吸毒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