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结婚离婚似乎已经变成了平常事。婚姻法新的规定出台之后,2020年离婚的难度可以说是加大了很多。此次婚姻法中列出了许多的条件,只要是满足其中的一条,就算是你想离婚也很难办成功手续。那么此次婚姻法颁布的新规中,哪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离婚六大条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5.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6.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
二、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三、离婚冷静期
2018年8月27日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有关婚姻家庭编部分,与现行婚姻法、收养法相比,主要修改5方面: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结婚的相关内容,草案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增加一项婚姻无效的情形,规定以伪造、编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草案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草案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事实上,中国的一些地方,面对离婚率逐年升高的问题,也采取了冷静期和专家调解的方法。例如,2004年,上海市婚姻登记机关对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妇,先发放离婚告知书,让他们给彼此一个"冷静期"。 同时,上海市普陀区、闸北区、松江区等地民政局,率先在婚姻登记处旁设立"离婚劝和工作室",聘请"婚姻家庭咨询师"为想要离婚的夫妻提供咨询帮助,效果十分显著。松江区婚姻登记处统计发现,有三分之一的夫妇愿意走进咨询室接受辅导,其中70%的夫妇最终被劝和。而普陀区民政局推出劝和机制后,每年有30%的离婚当事人当场办理离婚登记,其中很多人最终打消了离婚的念头。
只要你们夫妇的条件符合了六大条件中的一条,那你们的离婚官司可能就要打很久了。并且离婚冷静期目前也有延长的趋势,虽说过度缓和一下也是一个好事,但是对于夫妻感情实在没有办法挽回,只想离婚的人来说,这个过渡期怕是一刻也等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