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总会有人做错事,但是在古代,做错事要进大牢,进入牢房后,还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身体上的惩罚,脱裤子打板子就是其中的一种。清朝历史上就有妃子受过这个,相比于古代,现在处理罪犯的方法可是文明了不少。脱裤子打板子,顾名思义,就是把你的裤子扒掉,然后拿着板子打你的屁股。打完后疼的根本就不敢走路。十分残忍。
那是很久远的事了。只记得柳青在《创业史》里曾描绘过:说王瞎子年轻时曾偷过东西,运气差被衙役抓了,当街褪下粗布的裤子,露出丑陋难看的屁股被打。挨打后的王瞎子从此幡然悔悟洗心革面改过自新,发下毒誓,一辈子绝不碰别人一针一线,并以此警示后人。这办法好!清朝打屁股用鞭子、板子以及沿袭宋朝的水火棍,叫做笞刑或杖责。
后来发展到用荆条,有的还是带刺的荆条,打过后需要别人帮忙一根一根用绣花针挑刺,很麻烦。若用板子就简单多了,脱了裤子只顾打,一般用力打1-2下,屁股就开始红肿,再打到10下左右,屁股肿胀发硬发麻,基本上没啥感觉。但打过后一般得将养15天左右,才能消肿,没法坐躺,睡觉时只能匍匐,还会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古人打官司,男性输者常会被当街脱裤子打板子,女性会被在后衙女监脱裤子打板子。
汉文帝十三年(前167)发生了缇萦上书救父的事件以后,文帝刘恒下诏废除肉刑,改用其他刑罚替代,其中当用劓刑的改为笞三百,当斩左脚趾者改为笞五百,但是,笞三百或五百大多能把人打死,这比原来的肉刑还厉害。于是汉景帝刘启在前元元年(前156)下诏说,用笞杖与死罪没有什么两样,即使不死,也落重残。因此他把文帝规定的笞五百改为笞三百,笞三百改为笞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