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马刑也叫骑木驴刑,是满清十大酷刑之一,是我国古代时期对不贞洁犯淫乱最或者通奸女子的一种妇刑,通过木马上的的棍子插入女性的下体中,使其子宫破裂,木马刑是一种非常残忍的女子刑法。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古代对女子木马刑的相关介绍。
刺破女性子宫
木马刑的刑具像是普通的自慰工具一样,木马上面有着长长的丁丁,丁丁的尺寸也是非常的长,远远要超过女性的阴DAO的长度。这个残忍的妇刑开始时,把这个马鞍套在马上,再让女子坐在刑具上,马走动时中间的木阴茎就会向上伸,长度远远超过女性阴DAO的深度,一直刺破女性子宫,慢慢流血而死。
木马刑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据传说,汉代有个与人通奸害死本夫的黄爱玉就是因为“木马刑”而死的。还有人说,第一次在妇女犯罪时使用木马,时间大约在两宋之间。
被判贞洁罪的女犯,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在验明正身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阴户对准那根马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马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最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如戮刑一般游街,整个示众程序便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