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开这篇文章的你想必对陈莲香是有所了解的,作为罪大恶极的人贩子,不知多少人对陈莲香恨之入骨。陈莲香在两年事件拐卖了46名儿童,罪孽之重被警方定为A级通缉犯,好在陈莲香已被抓获,不然还会有更多的孩子遭其毒手。
陈莲香:贩卖人口的A级通缉犯
陈莲香出生于1950年7月17日,福建人,自2009年起头,在两年时间至少46个三岁以下的孩童从外埠诱拐至福建,然后高价卖出,拐卖,由于拐卖的人数之多,影响之恶劣,陈莲喷香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对其举办全网通缉。
2010年10月20日,陈莲香在钦崇高速公路第五标段一隧洞出口处被抓获,被判何种刑罚尚不得知,但是我国的法律上人贩子一般是没有死刑的。人贩子为什么不判死刑呢?!如果是我肯定一枪毙了那些贩卖人口的人贩子,可惜事与愿违,死刑只会让人贩子们更加的疯狂更加的不顾一切。
不就一个孩子吗,可以再生呗——陈莲香
下面是审问陈莲香的实录,每一句都让人的心在滴血,陈莲香这个人毫无人性可言,当下十八层地狱!
问:你为何要叛卖儿童?
陈莲香:钱来得快。
问:你不晓得是犯法吗?
陈莲香:不就是一个小孩吗?他们可以再生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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