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区域 级别 指数
广东
华南
A 153.83
江苏
华东
A 96.94
浙江
华东
A 93.33
山东
华中
A 68.71
北京
A 67.16
上海
华东
A 54.55
辽宁
东北
B 48.89
湖北
华中
B 47.51
河南
华中
B 41.64
四川
西南
B 39.60
湖南
华南
B 36.88
河北
B 35.59
福建
东南
B 34.62
安徽
华中
B 27.76
广西
华南
B 27.17
陕西
西北
B 23.23
黑龙江
东北
B 21.90
重庆
西南
B 21.69
江西
东南
B 20.89
山西
C 19.44
云南
西南
C 17.77
吉林
东北
C 17.49
天津
C 16.87
新疆
西北
C 10.09
甘肃
西北
C 9.41
贵州
西南
C 8.34
内蒙古
C 5.59
海南
华南
C 4.22
宁夏
西北
C 1.51
青海
西北
C 1.29
西藏 西北 C 0.56
选取了中国电子商会各会员单位所在城市72个,作为2008年度中国IT零售指数监测点,总计在100个电脑城设立了100个监测点,在同一个时间段内(Q1-Q3)观测了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的销售量。数据来源于当地的各品牌核心代理商以及电脑城现场人流量、提袋率监测结果。监测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杭州、南京、苏州、武汉、宁波、天津、沈阳、佛山、无锡、温州、成都、西安、大连、东莞、长沙、南通、福州、台州、哈尔滨、金华、郑州、昆明、常州、绍兴、青岛、济南、南宁、泉州、石家庄、长春、中山、合肥、南昌、太原、唐山、兰州、珠海、扬州、淄博、洛阳、柳州、厦门、保定、襄樊、鞍山、乌鲁木齐桂林、邯郸、吉林、漳州、贵阳、大庆、衡阳、宝鸡、绵阳、海口、锦州、芜湖、齐齐哈尔、开封、大同、牡丹江、呼和浩特、西宁、银川、拉萨等72个城市。
根据各个省份、城市的LT(台式电脑,含兼容机)、NB(笔记本)的2008年度Q1-Q3实际销售量暨2008年度全年预测销售量得到数值基数为100的IT零售指数。由于此指数尚未预测到其他IT产品领域尤其是小金额IT产品领域(如MP3、手机、配件、耗材等),因此我们用各城市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参与指标的修正。首先得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值基数为100的指数,即“消费品零售指数”,然后使用以下公式缩短城市间PC领域销售绝对量差距(基本原理是考虑到小金额IT产品占全部IT产品销售的比重在PC销售量小的城市要更大一点,即手机等小金额IT产品的普及率要远大于PC):IT零售指数=IT初始零售指数*SQRT(SQRT(消费品零售指数/初始IT零售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