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婚姻的自由化,我国如今是自由恋爱时代,也就意味着结婚与否完全靠个人的意志,任何人不能强迫逼婚,因此很多人对于父母的包办婚姻产生疑问,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和规定,确保当事人的利益,那爸妈包办婚姻是否违法?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这里所说的第三者,包括父母在内。这里所说的他人,包括子女在内。由此可见,包办婚姻不一定都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则必定是强迫包办的。
包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对婚事实行包办强迫;买卖婚姻的构成要件除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外,还有一个借此索取大量财物的要件。至于抱童养媳、订小亲和换亲、转亲等陋俗,一般也都具有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的性质。
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革命根据地的婚姻立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行的婚姻法,一贯保护婚姻自由。1981年《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3条),还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4条)。
中国的法定婚龄高于成年年龄(18周岁),当事人已有能力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包办婚姻的各种形式,包括娶童养媳、包办寡妇婚姻、转亲、换亲等,都是违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自主婚姻和包办婚姻的界限,以结婚是否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为根据。那些虽系父母代为订婚,但双方经过了解、建立感情后自愿结婚的,也应认为是自主婚姻。
对包办他人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人,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视其情节,予以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对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按中国1980年《刑法》第179条规定,还须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肯定的,我国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任何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强制性干涉婚姻,因此父母晚婚姻属于强制性干涉婚姻,因此是属于违法行为,法律规定结婚是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完全同意下进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