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申请办理了结婚登记的,要是符合规定条件,那么才会予以登记,双方领取结婚证。而这也是我国缔结合法婚姻关系的唯一途径,如果仅仅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并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就不能算是法律任何的夫妻关系。那一般男女结婚需要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律图小编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和无婚姻障碍。
结婚属于身份行为,当事人享有专属权,多数国家要求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代理。
2、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1)《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这一规定说明,结婚自由虽然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
(2)晚婚,是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晚于是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初育为晚育。
(3)法定婚龄属于强制性的规则,晚婚年龄则只是号召和鼓励性的措施。
3、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结婚的禁止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或称排除的条件、婚姻的障碍,即法律不允许结婚的情况。
禁止条件如下:
1、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婚姻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患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患者;
(2)性病患者未经治愈的;
(3)重度智力低下,即痴呆症患者;
(4)正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
当事人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领取了结婚证,而且婚后尚未治愈的,构成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之一。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依法作出该项婚姻无效的宣告,收回结婚证。但一方于婚后始患此类疾病者不在此限。
可以分为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必备条件是要求双方都满足的,而禁止条件有一方具有其中之一的,就会导致最终无法登记成功,也就不能成为合法的夫妻。另外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要注意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不是任何一个机构都是可以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