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证明,一般指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通常指无配偶证明。
4、离婚证件,通常指离婚证。
5、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延伸阅读:
1、户口证明,一般指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通常指无配偶证明。
4、离婚证件,通常指离婚证。
5、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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