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一户口上的非亲生兄妹能登记结婚吗?
1、同一户口上的非亲生兄妹不一定能登记结婚,如果是表兄弟姐妹,那是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也是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的。
同一户口上的非亲生兄妹在解除法律拟制关系之后,如果同时满足我国结婚登记的其他条件,那么是可以进行结婚登记。进行结婚登记的两人应当依法履行我国的结婚登记程序和手续。
2、我国禁止近亲结婚主要是为了优化婚姻双方的下一代,尽量减少近亲结婚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而非亲生兄妹之间并无血缘关系,只要解除双方存在的法律拟制关系,双方是可以进行结婚登记的。
二、有效婚姻的条件:
1、双方的真实自愿。
这里有时会出现被胁迫而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比如被家长强迫或拐卖人口出现的强迫,那么这种违背当事人意愿进行的婚姻登记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2、法定婚龄。
我国的法定婚龄很多人都非常清楚,男性不小于22周岁,女性不小于20周岁。
3、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无医学上认定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符合一夫一妻制。
这里主要是避免有重婚的现象发生。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并不是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就可以办理结婚手续,还需要满足已经达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男女双方也并不属于法律不能结婚的近亲关系等的条件。此外,为了后代的健康考虑,若是男女任何一方患了遗传病的,结婚需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