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自出生时便拥有了人权,其中包括身份权。
子女享有作为父母孩子的身份的权利,父母拥有作为孩子父亲母亲的身份的权利。年幼时,父母对儿女有抚养的义务,长大后,成年的儿女对年迈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在我国,并没有什么能够让具有血缘关系的双方脱离血缘关系的规定,登报解除、微博发文解除、召开记者发布会等等途径,这些都不能解除血缘关系,也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身份关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并不是由个人来自由商榷的,因此家庭关系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内部的问题和矛盾,但是发布脱离解除血缘关系的声明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千万不要认为发布了脱离血缘关系的声明就永远都没有关系了,首先,发布的脱离血缘关系的声明并不具有效力,其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和成年子女对年迈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发布了脱离血缘关系的声明之后也需要履行。
小编最后提醒:
宣布脱离血缘关系的声明并没有法律效力,发布后依然要承担抚养或赡养义务。网络婚姻与现实婚姻有本质的不同。现实婚姻中,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登记后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否则就是非法的或无效的、可撤销的。网络婚姻完全是虚拟的,具有隐匿性的双方依赖图文符号的互动完成结婚过程,无须背负婚姻的义务与责任,因此,它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婚姻,谈不上丝毫的法律效力。单方面宣布脱离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