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的概念对大多数人来说相对比较陌生,而且在常人的认知当中,似乎不能同时与两个异性结婚。但是,现实确实存在。
重婚是一种无效的婚姻状态,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的,双方之间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要承担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重婚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无效婚姻在宣布无效之前不能被剥夺其有效性。 《婚姻法》第12条规定的无效婚姻无效性意味着这场婚姻属于无效或可以被撤销。可以看出,无效婚姻在被宣布无效之前应受到法律的适当保护。否则,同时会有多个婚姻,这将导致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混乱。
1、无效婚姻在宣告婚姻无效之前,婚姻关系受结婚证书的约束。如果与他人结婚,则构成重婚罪。
2、关于重婚无效婚姻的问题。在合法婚姻存在期间,当事人使用欺诈手段诈骗婚姻登记机关并取得结婚证的,后面的这个婚姻就属于是无效婚姻。
重婚可能带来很多问题,如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离婚损害赔偿等。这些问题往往涉及多方,容易引起纠纷。
我国一直以来奉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张某的行为属于利用各省之间的婚姻登记系统不联网的漏洞,在三地分别领证,形成了这三场“合法婚姻”,但是最终后面的两场婚姻都被认定为是无效的婚姻,第一场婚姻里的妻子果断与张某离了婚,最终张某竹篮打水一场空。婚姻里最重要的是忠贞、是唯一,所有的钻法律空子、享齐人之福的幻境破灭终成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