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香港结婚的法定年龄的规定是:在香港注册结婚,不论男女年龄应均满16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21周岁的人结婚,还要获得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同意,但不存在禁止的近亲属的范围规定。结婚必须配偶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二、大陆婚姻法与香港婚姻法的不同之处
在结婚的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上,大陆婚姻法与香港婚姻法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规定。
婚姻的实质要件方面,大陆法律要求的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对达到婚龄者的结婚行为不论任何第三者均不得加以干涉。香港法定结婚年龄主要规定有:任何16岁以下男女不得结婚,16岁以上21岁以下者结婚必须征得双方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年满21岁的男女,才可以自主缔结婚姻。因此,在婚龄上大陆方面只要达到婚龄者,就可依法结婚而香港则将婚龄分为附条件的与不附条件的婚龄。前者是16岁以上21岁以下的婚姻要受制于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意志后者则为年满21岁以上者则要自主成婚,无须征得他人的许可。因此,在婚姻的实质方面,就可能存在区际的法律冲突。
在香港登记结婚流程主要分成三个部分:网上预约或委托婚姻监礼人代办,递交拟结婚申请书,举行婚礼。
(一)网上预约或委托婚姻监礼人代办
根据香港法例,婚姻缔结申请人一方可以直接或通过婚姻监礼人向婚姻登记处的注册官递交拟结婚申请书,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婚姻监礼人,但依据《婚姻监礼人实务守则》规定,婚姻监礼人必须是律师或者公证人。
(二)递交拟结婚申请书
拟结婚申请书须注明“本人拟由申报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另一方结婚”字样。注册官收到申请后,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在当事人的住所地发布结婚公告,经过15天的公告期后,若无人提出异议,则签发《婚姻登记官证明书》,申请人须在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内举行婚礼。
(三)举行婚礼
婚礼须在婚姻登记处由登记官主持,或在特许的礼拜场所由合资格的神职人员主持,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礼须于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通知书便会作废,之后如欲举行婚礼,必须重新递交通知书。
需要注意的是婚礼现场需要两位18周岁以上的证婚人(可以是父母或者亲戚朋友)。婚礼过程中需要宣读誓词,交换戒指以及双方签字,见证人签字。以上程序一旦完成,则双方已缔结婚姻关系,成为合法夫妻。
香港的法定结婚的年龄为满16周岁,如果满21周岁则不需要向监护人征得同意,否则需要双方的监护人均同意。香港的法定结婚年龄与大陆的规定是有所不同的,大陆规定男年满20周岁,女年满18周岁方可登记结婚,并且在流程上比香港的结婚流程更加繁琐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