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后未愈好,那么一方不是要求离婚,而是要求法院判定婚姻无效,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的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起诉到法院可判决婚姻关系无效。
1、重婚
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冲击计划生育政策,导致腐败,败坏党风,因此婚姻法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男女近亲结婚,很容易把双方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弱点和缺点集中起来,遗传给下一代,有损于下一代的健康。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男女双方结婚,其目的是防止当事人所患的疾病传染给对方特别是传染或遗传给下一代,保护下一代的健康,以利于家庭的和睦、幸福。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婚姻法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到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有些人是间歇性精神病,在婚前没有征兆的时候故意隐瞒,如果结婚后犯病,作为另一方可以提出婚姻无效,要求撤销婚姻登记的效力。法院会根据婚姻一方精神病的严重程度,判断是否属于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果是,则当庭宣告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