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是什么?

人们总说婚姻是女人的坟墓,一入婚姻深似海。这种说法是有违社会发展规律的。随着婚姻观念的不断开放,人们尤其是妇女不再害怕离婚。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越来越多勇敢的女人从家庭的束缚中脱离出来。总归来说,离婚毕竟也是有过婚史之人,而我国规定的可撤销婚姻则直接将以前的婚姻否定掉,当事人不再是有婚史之人。下面就是我国有关可撤销婚姻撤销事由的相关规定。

一、可撤销婚姻撤销事由

1、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但在婚姻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撤销婚姻效力如何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我国,可撤销婚姻撤销事由是很单一的。虽然单一但是撤销的条件是很严格的。只有受胁迫的婚姻才可撤销,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撤销。受胁迫之所以成为可撤销婚姻的唯一事由,是因为受胁迫违背了缔结婚姻中最重要的一条即双方自愿原则,加之受胁迫牵连的情形比较严重。因此,国家要加大力度保护受害者的身心自由。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是什么?  撤销  撤销词条  事由  事由词条  婚姻  婚姻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结婚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要带什么

军婚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军婚办理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那么你知道军婚办理需要哪些证件吗?下面是律图网的小编为您提供的军婚办理所需证件以及...(展开)

结婚

 现在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一、现在结婚年龄是多少岁?现在结婚年龄,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展开)

结婚

 离婚的在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一、离婚的在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