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事实婚姻,可能大家都不会觉得太陌生,毕竟现在我们的身边还是存在一些事实婚姻的。但事实婚姻又与同居关系不太一样。那究竟事实婚姻是什么呢?而一般又是怎么处理事实婚姻的?接下来,就让律图小编来为你解答这两个问题吧。
我国婚姻法对事实婚姻未做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限,以是否补办结婚登记为标难,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两性结合区分为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具体如下: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补办结婚证;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3、1994年2月l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一方或双方仍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婚姻关系有效。即事实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夫妻身份,彼此间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如互负抚养义务;双方所生的子女为婚生子女;互有配偶继承权等。
(二)双方未补办结婚登记,在处理上应与合法婚姻有所区别
首先进行调解,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只能判决予以离婚,而不能像合法婚姻。
那样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还可以判决不准离婚。这种区别划清了合法和违法界限。
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适用婚烟法的有关规定。同时,注意照顾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众对于事实婚姻的接受度越来越高,这就造就了事实婚姻越来越多,进而产生的争议也相应地增加。而通常在了解清楚了事实婚姻是什么之后,才能知道我国是否对这样的婚姻提供保护,之后应该如何处理才是比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