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件美好而神圣的事情,当你准备步入婚姻的殿堂时,为了能让彼此的关系合法,同时也对大家的利益作出一个保障,此时很有必要办理结婚登记。那么,你知道我国登记结婚的相关法律条文有哪些吗?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二、行政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涉外婚姻几个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对要求在中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其所在单位(包括退学或辞退后的原所在单位)应按照《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向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证明,由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审查是否准予登记结婚。单位对当事人同外国人结婚有异议的,可同时将意见通知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供其审查时参考。对拒不出具证明的单位,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有权代表政府进行督促。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应严格按照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修订《中国人同外国人结婚问题的内部规定》的请示通知(国发[1983]128号文件)精神办理涉外婚姻登记。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应会同外事、公安、国家安全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三、部门规章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司法部律师公证指导司关于修改涉台结婚公证书格式的通知》 兹证明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区/县)xx街道xx号,身份证件号码xxxxxx……月x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区/县)xx街道xx号,身份证件号码xxxxxx]于xx年xx月xx日在xx省xx市登记结婚。
四、军事规范性文件
《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我国有关结婚登记的相关法律条文。结婚登记作为确认夫妻合法地位的重要保障,是结婚的一个必要步骤,需要认真谨慎地对待 。更多有关结婚登记的问题请咨询365律师的在线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解决你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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