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需要冷静期。《民法典》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起的30天内,夫妻中的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那么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的30天内,夫妻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没有提交申请的,那么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离婚不是必须需要冷静期的。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要经过三十天的法定离婚冷静期。但如果当事人通过诉讼离婚的,只要双方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即可判决离婚,无需离婚冷静期。
二、协议离婚中的协议不公证有效吗?
离婚协议一旦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双方应当将重新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按第一次进行公证的程序再次进行公证,才能生效。自行更改的或者重新议定的离婚协议书不能对抗已经公证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更改的,反悔的一方如果坚持要变更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更改由人民法院决定。需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是对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公证的形式确认下来,并不具有直接的执行力。离婚协议书必须在离婚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协议离婚来说,存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没有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的,不具有法律效果。离婚协议经过公证后,其合法性才得到法律认可,受法律保护。公证后的离婚协议被一方私自更改具体的条款的,在庭审阶段,法院是不予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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