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在法官的判决下不准离婚,那么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十分想离却没有离成,这时候该怎么办呢?这些律图小编都为您整理出来,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欢迎浏览,谢谢。
起诉离婚时会有一些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情况。这都是法院在根据当事人双方的陈述、举证、以及各种法律规定来做出的判决。其中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安定、和谐。那么什么情况下会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怎么办呢?
(一)判决不准离婚的根本依据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这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最根本的理由。在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过程中,法官会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因素。
(二)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这是现实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遇到最多的一种情形。很多当事人甚至律师在书写起诉状时为了简洁,三言两语,笼统的一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无法共同生活”,没有或者无法提供证据,也没有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现状。
(三)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破裂与第二种情形相比,这种情形下,当事人起诉时以及庭审中所作的工作是完备的,但是,没有法定离婚理由,又没有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四)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出现这种情形,完全是由于原告自己态度的转变造出的后果。因为,很多当事人在开庭的时候变得犹豫不决,这种由于正好是法官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依据。
(五)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这是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措施。只要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军人配偶很难离婚;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现实中,军人配偶单独提出离婚,几乎不可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六)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这里的例外规定很模糊,现实中,很少有立案庭的法官会考虑。
(七)大多数初次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司法实践中,原告一方初次提出离婚,多数情形下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除非具备法定离婚理由或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些时候,虽然当事人提供了相关证据,法官为了省事,依然判决不准离婚。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后又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单从时间上看,上诉与不上诉二者也相差无几,所以原告没必要上诉,对于被告而言,更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当爱情被婚姻淹没,当感情被柴米油盐磨灭,离婚成为必然的结果,感情破裂之后还继续生活在一起往往是对两个人的折磨,所以从这方面来看,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反而是真正的解脱。如果我们面临起诉离婚,并且希望能够尽快解决,那么不妨委托给专业律师,凭借他们丰富的诉讼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相信定会及时高效的办理好这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