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少夫妻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婚外情行为而导致婚姻终结的。那要是因为婚外情离婚的话,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呢?针对婚外情离婚的后果的内容,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针对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法定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对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一般认为,一方的婚外情属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可作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如经法院调解无效后,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由此看来,我国法律并没有把婚外情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但如果一方的婚外情已经发展到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程度,无过错方是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
二、婚外情可否要求赔偿
法定的离婚赔偿中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都属于婚外情的情况。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可以要求离婚赔偿。也就是说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像那些一夜情、通奸、嫖娼等偶尔的出轨行为,并不能申请离婚赔偿。那么,什么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呢?
1、重婚是指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具体有两种情况: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这也是婚外情最多的表现形式。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一方的婚外情行为都是属于过错行为,但要想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话,则就必须要证明对方的婚外情行为构成了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这样才能够主张进行离婚损害赔偿。关于婚外情离婚的后果的问题,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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