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女方已经一纸诉状提交至法庭坚决要申请离婚了,那男方也不能一味呆呆的坐着就等着法院开庭审理就可以了,这个时候男方作为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当中的被告方也需要积极准备应诉的相关材料。因此站在男方的角度上来说,下面的这篇在我国女方起诉离婚男方需要准备什么的文章肯定对被告方是有很大帮助的。
一、在我国女方起诉离婚男方需要准备什么?
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准备的证据与原告相反,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证人证言等。
1、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答辩状由被告亲笔签名或盖章,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证据: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
3、被告主体资格资料: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供本身份证复印件。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告委托律师代为应诉人的,应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是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二、起诉离婚向哪起诉?
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男方当然是需要结合女方的诉讼状当中的诉讼请求,如果在法庭上仍然和女方在某些问题上持相反的意见的话,那么自己就要准备和女方截然相反的证据了。其实说白了男方就是要在此期间做好各种应诉的准备,并且男方不能够因为始终不愿意面对离婚就连法庭的审理都各种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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