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也就是大家熟知的打离婚官司,这也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其实很多夫妻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往往才会选择这种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自然要先了解清楚应该去哪里的法院起诉。那究竟离婚诉讼应该在哪里的法院起诉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诉讼应该在哪里的法院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大家应该也已经知道离婚诉讼应该在哪里的法院起诉了吧。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看,一般情况下需要原告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在确定离婚管辖法院的时候,除了有地域限制外,同时也有级别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