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也就是感情不和的夫妻两地分居。现实生活中,不少夫妻在感情出现裂痕时,都会选择分居的方式让双方冷静冷静。不过,法律有规定夫妻分居满两年可以判决离婚,但是夫妻分居满两年是否会自动离婚?如果夫妻分居一段时间后还是坚持要离婚,离婚时应该如何证明夫妻已分居呢?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离婚有只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到民政部门办理。诉讼离婚由法院依法依法调解或者判决。
《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经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是《婚姻法》中规定的可以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情况或依据。《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并不是说要离婚必须先分居,分居只是导致离婚的一种情况。
所以,离婚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手续,不会因为分居而自动解除。
二、如何证明夫妻已分居
(一)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二)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三)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离婚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夫妻不管分居多少年都不会自动离婚,要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而在诉讼离婚中,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分居已满两年,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