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主要就是说,重婚罪的这个人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在婚姻里一对夫妻中的一方。一夫一妻制是在我国的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的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而重婚的这种行为是对我国婚姻制度以及家庭制度的一种严重的破坏,因此必须进行严厉的处罚。
主要就是说,重婚罪的这个犯罪行为,必须是犯这个罪的人,他在客观方面表现除了具有重婚的一个行为。也就是说,他明明已经有了配偶,还又和其他人结婚的,或者明明制度其他人已经有了配偶还是跟他结婚的。在婚姻中,一个人只能有一个丈夫或妻子,除非两个人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是其中一方去世,要不然在婚姻期间,绝不能够在和第二个人结婚,如果结婚了,就是重婚了,就是一种犯罪行为。
也就是说,对于重婚罪的主体而言,主要是为一般主体,说得简单点,就是要不然是有配偶的人,在他现在已经存在的夫妻关系期间,又和其他人再次进行一种婚姻关系的;要不然就是他没有配偶,但是它自己明知对方已经有配偶,还是跟他结婚的。
也就是会所对于重婚罪而言,重婚的一方他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的,也就是明明知道他人有配偶还是与他结婚的,或者是明明自己已经有配偶,还故意和他人结婚的,这种故意就是重婚罪的主观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