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和有矛盾这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其实有些人当时提出来有离婚的这种想法,也有可能就是在生气的时候说的气话。然后毕竟两个人同处一个屋檐下,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也就和好了。然而,有些网友对于起诉离婚特别担心的一个问题反而是在我国起诉离婚一定要分居吗?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看你们感情是否破裂,并不是一定要分居两年,只是说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以做为认定感情破裂的一个依据。 若你要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无需等分居两年,这样只会耽误时间。
因为分居只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则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但是如果没有分居,有其他的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另外,一般情况下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法定的离婚理由的话,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大一些。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谁规定说起诉离婚的时候双方就不能居住在一起了,不过在实际操作的过程当中,已经到了起诉离婚的这一地步但是还居住在一起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小。所以小编想说的是,首先分居这不是起诉离婚的必要条件,其次在起诉离婚期间,只要自己愿意并且不觉得尴尬,两人同住不同房的这种做法也并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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