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第一,一般起诉离婚,原告需要预付法院的诉讼费,按照诉讼费用的缴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缴纳50-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另行缴纳诉讼费。若超过20万元部分,就按照0.5%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第二,离婚诉讼。一方若需要进行财产保全的,这另外需要向法院缴纳保全的申请费,同时,需要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需向担保公司支付相应的担保费用。
三,若离婚一方需要聘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则需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那么关于律师费的相应的收费标准,每个省市均有律师收费办法和指导标准,可供当事人进行参考。
二、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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