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撤诉有哪些程序?
离婚案件如果要撤诉的话,需要由原告,也就是起诉方向当地的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要求,如果案件,法院认为是可以撤回起诉的话,那么就能够撤销起诉。离婚案件撤诉之后六个月之内,原告方都不能再提起离婚诉讼,除非有新的情况出现。离婚诉讼撤诉程序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做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二、离婚诉讼撤诉程序需要什么手续?
1、办理撤诉手续一般比较简单:在立案到判决或者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原告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没有不予撤诉的理由后就可以撤诉。
2、一经撤诉,诉讼程序就终止了。
3、法院需要审查原告是真的自愿撤诉还是屈服于外界压力及其它事项来决定是否批准撤诉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解释规定,原告撤诉以后,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
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符合要求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撤回起诉。
三、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离婚诉讼案件在办理期间,双方当事人最好由相应的法律代理人辅助各自完成诉讼,等待法院审判人的宣判。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孩子扶养权和离婚财产分配等问题的,应当提前将所需要的证据和材料准备齐全,在上庭之前递交给法院的审判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