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是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婚姻关系及离婚协议无效。法院会依法认定婚姻关系无效,离婚协议是基于合法婚姻关系,现该婚姻被宣告为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失去了基础与前提。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无效婚姻就是属于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婚姻,对于此婚姻自始也会无效,就算双方存在离婚的协议书也是得不到法律的认可,而且法院在判决了之后也是不能再提起上诉,所以,婚姻的关系一定要建立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之下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