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离婚这一决定不能撤销
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之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如果夫妻双方只是一时冲动离婚,之后又后悔,那么他们只能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进行复婚。
2、一方以胁迫、威胁等方式强迫对方订立离婚协议可以就财产部分撤销
签订离婚协议应遵照自愿、公平的原则,如夫妻任何一方以胁迫、威胁等方式强迫对方订立离婚协议,对方可以就财产部分主张撤销,该协议将依法被法院予以撤销而自始无效。但如果协议签订时并无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该协议则将被认定为有效,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持此协议强制执行。
二、离婚时双方的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人民法院就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时,有以下原则:
第一、男女平等原则;
第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第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第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第五、给予补偿原则;
第六、照顾无过错原则。
在分割完夫妻共同财产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法院,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离婚代表着双方的关系已经解除,而且只要离婚就没有再撤销的可能性,因此,在作决定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离婚和结婚我国在婚姻法中也是有明确的规定,但如果想要再在一起的话,那么双方是可以选择复婚的方式来获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