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都不要孩子怎么办?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都不愿意抚养自己的子女,法院通常有两种做法:
一种就直接判决不准予离婚,待双方妥善解决好子女抚养问题之后,可以再启动离婚诉讼的程序。
二是法院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即裁定有能力、有条件的一方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二、离婚后父母可以不抚养孩子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义务,起诉离婚时双方都不要孩子的这种情况也确实存在,父母这样做是非常不负责任的,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有义务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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