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者怀孕了妻子可以强行离婚吗?
1、第三者怀孕了妻子不可以强行离婚,这是由于一般来说第三者怀孕不是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也不足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现实中也出现过第三者怀孕之后男方知错悔改,女方愿意原谅的情形。这种情形下还需要提供其他可以佐证感情破裂的证据。
2、法定可以离婚的情形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收集夫或者是妻出轨证据要注意些什么
根据我国的证据规则,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诉讼中被法院予以认定:
1、证据需要具备客观真实性。
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
在发生离婚纠纷时,夫妻一方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通过公安系统的内部关系取得的,或者是通过社会上的调查公司取得的,因此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没有出具单位的印章,所以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要证明其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就存在一定的难度。
当然,如果当事人可以根据没有出具单位印章的宾馆开房记录,聘请律师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根据调查令所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就具备了客观真实性。
2、证据需要具备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
具体到宾馆开房记录,其和夫妻一方的婚外情之间只存在间接的联系,不能直接证明夫妻一方和他人发生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因为其到宾馆开房既可能是用于婚外情,也可能是其工作出差时使用,还有可能是用于工作洽谈之用。
3、证据需要具备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出轨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之中是时常有所耳闻的,公民在发现自己的丈夫出轨、第三者怀孕之后,可以选择原谅对方,也可以选择与其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不得采取暴力的方式,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否则若是导致第三者流产的,此时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给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