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失联可以离婚吗?
男方失联可以离婚,主要有两种形式:
1、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这就是说,一方失踪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先宣告下落不明,再申请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但是宣告失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主体条件: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其一,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其二,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这两种方式相比较,先宣告失踪再离婚,不足之处是必须下落不明满两年,但优点在于被宣告失踪属于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只要提起,一般都会判决离婚。失踪人的配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二、诉讼离婚找不到被告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是有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1、法院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到庭;
2、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其中一方下落不明,对于另外一方来说的话,完全是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但是这种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宣告当事人失踪,就需要采取公告送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