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需要什么人旁听
法律没有特别的规定,离婚需要什么人旁听。但是在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除了当事人双方之外,其朋友、亲人、同学等可能也会关心案件的进展,也想要第一时间知道法庭的判决。于是在离婚诉讼开庭的时候他们就希望能够旁听。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因此,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凡涉及国家、个人隐私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一律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应公开审理,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牵涉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能够不公开审理。
二、离婚案件中参加法院旁听要遵守哪些规则
下列行为属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旁听人员需禁止:
1、出于卑鄙恶劣的个人动机、目的,如打击报复、泄愤、侮辱等;
2、纠集多人进行哄闹、冲击法庭的;
3、不听劝阻、制止,多次干扰法庭秩序的;
4、造成严重后果的,如造成法庭设施的损坏或司法工作人员人身、精神损害或导致法庭秩序混乱、法庭审理被迫中断、案件无法继续正常审理等后果;
5、其他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造成法庭审理案件无法正常进行,产生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的。
公开审理制度是《宪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的审判制度,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为,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因此,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凡涉及国家妈咪、个人隐私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一律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应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意味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公开进行。如开庭的时间、地点不公开;当事人的案由不公开;审判人员的情况不公开;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不公开;强制措施不公开;法庭笔录不公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