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在中国的《婚姻法》中,这被称为双方自愿离婚。离婚协议只是丈夫和妻子签署的离婚协议,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协议。经双方书面签署,并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方为有效。根据最新的婚姻登记规定,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必须签署离婚协议。协议应包含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和债务处理的共识意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可以携带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处理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其法律后果是离婚效果通过国家机关的行政手段获得批准。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判决的内容。总之,协议中的离婚不被认为是合法的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自愿离婚的内地男女居民,均应到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二)结婚证书;divorse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