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补办流程如下:
一、受理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二、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证件材料包括: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4、离婚登记档案
(2)询问相关情况;
(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三、补发
(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补领离婚证要交哪些证件:
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3、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台湾居民应当提交:
(一)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二)本人身份证。
(三)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5、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6、当事人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