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结婚后,很多夫妻会在婚姻的存续期间双方协商签订保证书,可以稳固感情可以维护权益,但是保证书也不是可以随便书写就都是有效的内容,很多人对此可能也有一些疑问,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保证书怎样写离婚时才有效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协商签订的协议就是有效的,但是在对于夫妻忠诚义务所签的保证书方面却需要根据具体内容进行判断。因为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并没有对于保证书的效力的明文规定,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的。
《婚姻法》第4条所规定的忠实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所以,经高院审委会讨论,已明确:
(1)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对夫妻双方签有忠实协议,现一方仅以对方违反忠实协议为由,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或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除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夫妻一方在离婚案件中以对方违反忠实协议或违背忠实义务为由,要法语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的,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之前已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相关案件不再调。
从以上文章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目前我国的法律还没有对保证书的效力做明确的规定,但是只要是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协议就是有效的,离婚时,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