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精神上身体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我国法律赋予每位公民均享有人身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应相互尊重,不得实施暴力行为,若遭受暴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怎么用法律保护我们权利不受侵害呢?
家庭暴力是违法犯罪行为,婚姻法第三条有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有所规定:婚姻法中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用捆绑、殴打、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会构成虐待。
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
刑事诉讼法规定,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关系并无限制性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一旦发生一次家庭暴力,就很难停止,对于家暴中的施暴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大部门对于家暴的程度都有各自的规定,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家暴,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