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登记必须夫妻共同办理吗
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办理。至于是否需要预约,法律上没有规定,各地民政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双方共同到场: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登记在户籍地办理还是结婚地
离婚证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证明;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拿到手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是不会据此再出具离婚证的。原则上协议离婚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领取离婚证的手续: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方式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又称之为登记离婚,诉讼离婚一般是指起诉离婚。在前一种离婚方式下,要求当事人必须共同前往办理离婚手续。若是后一种离婚方式,一方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精神病人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没有强制要求说当事人必须都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