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偿对方不给怎么办?
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可以起诉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履行判决书或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以没钱为由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强制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
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如下:
(一)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
(二)材料准备:
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考网上的相应模板。
2、原告身份证明:同起诉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3、判决书原件。
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对方不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就是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执意要离婚的话,必须通过法律程序,也就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啊。至于夫妻两人分居两年婚姻自动解除没有这个说法,它只是起诉离婚的一个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也是双方就财产子女等问题协商好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就是去法院起诉离婚啊 。
离婚补偿一般是在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在离婚判决的判决书上进行下达的,无论是签署了离婚协议还是由法院进行下达的相关判决书,都是存在相关的法律效力的。存在相关的法律效力就必须得履行,如果不履行的话,协议的受益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进行相关的起诉,要求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