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小孩户口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一)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二)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判处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孩子的户口登记并不会因为父母亲离婚就自动变更,如果孩子的户口原来登记在男方家里面,离了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派给母亲了,那么母亲就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明,给孩子办理好户口的迁移,包括母亲个人的户口,都要自己从男方家里面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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