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赔偿没钱抓起来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离婚后无赔偿能力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而且,如果当地的公安机关因为自己没有赔偿能力就把自己给抓起来了的话,涉嫌滥用职权,对公安机关的这种行为,可以直接到纪检委举报,并且要求公安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公安机关没有资格想抓谁就随便抓谁的,如果是对方将自己给抓起来的话,那么对方涉嫌非法拘禁,也是违法的。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
二、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非法拘禁罪情节轻微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的规定,非法拘禁罪情节轻微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没有赔偿能力跟拒不赔偿是两回事,假如说公安机关抓当事人的原因是当事人已经涉嫌构成了拒执罪,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确认自己是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下,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对方,都没有资格随随便便的将自己给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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