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法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吗?
婚姻法四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双方因夫妻关系不和,而分居两年的,就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过法院的调解与认定,夫妻双方确实是感情破裂的,法院就会判许离婚。办理离婚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不能私自解决,不然不具有法律效力。可去民政局也可去法院。
但从法律的实践效果来看,只由一方举证双方因感情原因造成分居很困难,法院在审判中对于第一次离婚没有法定的感情破裂证据,仅提供分居的证据,一般也很难判决离婚婚。
二、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是什么?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办理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一方死亡之后就会结束婚姻关系,但是此时也并非是自动离婚,协商处理婚姻期间的各项事宜,以及通过书写诉状起诉离婚时法定的两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故此不管是何种情形,都是不会导致自动离婚的。